警首引「進入會議廳」罪拘7.1三人

警首引「進入會議廳」罪拘7.1三人

【本報訊】警方針對7.1衝擊立法會事件再拘捕三名19至29歲男子,分別涉嫌刑事毀壞、串謀刑事毀壞,以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令被捕總人數增至四人。城大學生會編委會表示,一名記者昨晨被警方以涉嫌串謀刑事毀壞罪拘捕,他7.1曾進入立會採訪。

警方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人員昨早拘捕一名20歲姓黃本地男子,涉嫌刑事毀壞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一名19歲姓羅及29歲姓周本地男子,涉嫌串謀刑事毀壞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

曾入立會採訪 城大記者被捕

這是反送中示威至今,首次有示威者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即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可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三個月。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警方是「有嘢就告晒」,或有更多人被捕。

城大學生會編委會一名攝影記者亦被捕,未確定是否上述三人之一。立場新聞引述城大學生會編委會總編輯何浚義指,被捕記者曾在7.1進入立會採訪,有穿反光背心、戴記者證,沒有衝擊行為;副總編輯劉彥汶表示,該同學每次都是以記者身份到衝突現場,對於同學被控感不解。

涂謹申指,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控罪適用於記者,但傳媒一般有合理辯解因此不會被控。他估計警方認為城大學生身份並非記者,即不屬於正當媒體,因此被捕,但可向法庭辯解。

警方昨公佈,過去幾日再拘捕11男2女,介乎19至40歲,涉嫌非法集結、刑事毀壞、不誠實取用電腦、藏有攻擊性武器等,包括6.9立會外非法集結、6.12金鐘非法集結、7.1破壞立會、8.11尖沙嘴警署外非法集結及8.13機場活動等。前晚深水埗驅散行動中警方拘捕兩人,包括一名19歲男子及一名19歲女子,前者涉嫌襲警、外出時懷疑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後者涉嫌非法集結,案件由深水埗重案組跟進。
■記者張雅婷、鄧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