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犯法咪得囉」? - 林夕

「唔犯法咪得囉」? - 林夕

「唔犯法咪得囉」。

當初條例爭議得火火熱熱的時候,也有很多人跟五毛同調,行得正企得正,怕什麼。跟他們說大陸無司法可言,有的是無法無天,他們也不是沒見過世面,若非是白髮魔女的朋友,亦斷唔肯說得出內地法制健全,審訊公平。主旨是:唔犯法咪得囉。

本來中央只要不出手那麼狠毒、野蠻、暴力,也許這些人還會活在夢中,明哲保身就不怕有事。

現在過關要檢查手機,若手機存有關於示威場面圖片或訊息,都會惹上麻煩,即使不必坐牢,被審查的滋味也不好受。那麼請問,在手機上遭豬朋狗友轉發一幅示威圖片,或者在群組裏語氣稍為同情抗爭者,有沒有犯法?即使反對修訂法例,又有沒有犯法?

不回內地就好?那麼國泰被打壓,新行政總裁下重手,對員工進行中秋前清算,剛剛連後勤職員也以言入罪,不管表過態支持、參加過遊行、同情過抗爭者都可能在秋後陸續算一本更明細的總帳。國泰如是,其他在港中資機構或跟大陸有生意來往的,肯定陸續有來。總之,即使本人完全沒牽連,也總有一間機構有親朋戚友活在被辭掉的惶恐裏。

與其說唔犯法咪得,不如說,以後「唔講嘢咪得囉」、「毒啞自己再自斷雙臂不能發訊息咪得囉」、「放棄用智能手機、斷絕任何社交媒體斷六親咪得囉」。

其實也未必安全。經過這陣子看警察的克制表現,對街坊也不放過,一時走避不及,沒穿黑衣也會遭殃,因為,他們會說,電光石火之間,分不清穿反光衣的記者與抗爭者,所以拔槍也是很正常的,把跪下的老人家一腳踢開,也是為了保護市民安全的直覺反應。

以前幾晚所見,在民居在商場分明踢拖穿短褲的街坊,只是看熱鬧而已,街坊在橋上看警民對峙,警察在橋下朝天一槍,沒擊中你,慌亂之下人踩人也會死人的。沒那麼嚴重?前天直播所見,街坊加少量黑衣人,更有剛下班的人,在黃大仙商場裏,外面有不知何故欲收不收隊的防暴警察守着,忽然作勢欲衝,有兩名更真的衝進商場,然後又極速回頭,在記者鏡頭面前陰陰嘴笑,已經把所謂驅散防暴,視為一個麻鷹捉雞仔、吸塵機吸垃圾的遊戲。

除非行宵禁令,否則飯後散散步逛商場犯法嗎?

唔犯法就得,更要改正為「唔出街就得」。或者,你是社團人士有背景人士,咁就可能唔怕出街,但是要修正為「犯法咪得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