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近期多番播片播相,企圖凸顯示威者的暴徒形象,昨日卻引來傳媒關注「靚相」從何而來。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稱,獲部份媒體管理層許可取用,及經網上購買。網媒「香港01」回覆本報查詢時踢爆警方不問自取,更涉嫌在記者質問後,即時補問以獲得許可,甚至一度因未獲回覆,疑拉布圖阻記者提問。
警方昨午在記招共展示了九張相片,其中兩張來自香港01,一張是示威者掟汽油彈、火光紅紅的相片,另一張是地上磚頭纏上鐵鏈。香港01記者下午4時33分舉手發問,首條問題便是「啲相點樣得番嚟先?」坐在講台中間的行動處助理處長麥展豪即望向謝振中,謝隨即與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咬耳仔,未有回應提問。
至記者會尾聲,商台記者追問相片來源,同時不應計作每間傳媒限提問三條之內,卻被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拉布拒絕,引來現場傳媒鼓譟,當商台記者完成提問後已是5時28分,此時謝終主動回答,稱警方除自行拍攝及購買網絡照片外,「我哋係有同你哋本身媒體嘅管理層個別去接洽,去用呢啲相,拎啲我哋叫consent(許可)」。
不過,香港01執行總編輯戚本業回覆本報查詢時,雖確認曾同意警方採用照片,有關相片亦已刊登,但時序上跟謝振中回應有明顯出入。香港01透露,下午4時37分才接到警察公共關係科查詢能否引用相片,他們5時26分才答應對方,「其實,有關相片已經在上述查詢之前在記者會上展示了」。
學者:傳媒沒義務合作
警方展示九張相片,來自香港01的部份曾被剪裁;另有四張從圖庫網站Getty Images購買,最高解像度版本合共售價1.4萬港元。
退休浸大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稱,傳媒沒義務跟警方合作,拍攝的照片或影片不應在警方記者會展示,「因為有可能影響記者嘅integrity(誠信)同identity(身份)」,同時對示威現場人士不公道,「佢以為畀個記者影緊,但原來係個用記者身份cover(遮掩),示威者要考慮嘅風險已經好唔同」。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