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鐵上周六封鎖多個車站,令觀塘遊行更為兇險。警方當日共施放70枚催淚彈、24發橡膠子彈及31發海綿彈,共拘捕32人。有示威者疑被橡膠子彈射中眼部,警方被追問平射子彈的做法是否違規,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指,「戰術上冇一個規定話高低,最緊要達到效果」,以確保達到目標及安全。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批評,布袋彈及橡膠子彈只可射向下身,警方以非致命武器包裝其使用的致命武力。
警方昨公佈上周六觀塘遊行共發射70枚催淚彈、24發橡膠子彈及31發海綿彈,共拘捕22男及10女,介乎16至52歲,涉非法集結、襲警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麥展豪表示,當日有警員經過連接德福花園的天橋時,遭示威者在高處投擲硬物,包括大量雜物、汽油彈甚至坑渠蓋,「大家可以想像如果從高處投擲呢啲物件,造成嘅傷害有幾嚴重」,批評示威者以電鋸破壞智慧燈柱甚至拉斷,危害他人。
民權觀察轟非法武力
當日有示威者在九龍灣德福花園一帶疑被警方的橡膠子彈射中眼部,加上近日黃大仙衝突中有市民被射中頭部,被問及警員以平射角度發射橡膠子彈是否符合武力使用指引,麥展豪重申,警方使用武力有非常嚴厲規格,以最低合適武力達到目標後會停止,並指戰術上沒有規限,「戰術上冇一個規定話(發射角度)高低,最緊要達到效果,同埋使用情況下,確保到需要達到嘅目標同安全」。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指出,根據武器生產商和聯合國指引,使用布袋彈和橡膠子彈必須向下身發射,向頭部發射就是非法武力,批評警方使用非致命武器時,若沒有按照指引使用,便有機會超出武器原預計的武力,「即係用非致命武器作為包裝,實際上係用咗致命武力」。
■記者李詠希、曾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