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言論的自由 - 李純恩

不言論的自由 - 李純恩

朋友在臉書上登了一篇黃霑的舊文,題為《不言論的自由》。黃老霑在文中寫道:「香港人享有的自由,他處無可比擬。這好處人人皆知,不必黃霑多講。但,在香港,另有個人人都在享受的好處,這好處,恐怕知之者少。那就是不言論的自由。我不想講話,可以不講,不發表意見,就可以不發表。沒有人可以迫害你。這好處,現在我們不欣賞。到失去這好處的時候,我們就會知道,原來不言論的自由,也這麼彌足珍貴。」

今時今日,看這篇舊稿,真的感慨,因為今天,黃霑說的「不言論的自由」,在香港真的開始「彌足珍貴」了。

今天的香港人,漸漸壁壘分明,非敵即友,大家雖然都享受着言論自由,卻不希望──遲些可能會變成不准──別人有不言論的自由,說着說着就想要你表個態,當然最好是表態支持他,不然的話,也要因此知道你的立場,以便跟你絕交甚至戰鬥。當一個社會變成了「表態社會」,「不言論的自由」必然消亡。在「文革」的時候,這叫作「階級立場問題」,你不可以不說話,而且必須要說中聽的話,否則,你就有立場問題,就應該批鬥。

以前的香港是會嘲笑這種蠢事的,但今天,這種事情開始發生到香港人頭上來了。當「不言論自由」消亡之後,「言論的自由」其實也完蛋了。人老精,霑老靈,黃老霑真是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