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太空站啟用之初,共用太空站的歐洲、美國、加拿大、俄羅斯和日本五方已設立既定程序,處理各國人員在太空可能觸犯的司法問題,主要是按太空人所屬國家法律處理。克利夫蘭州立大學環球太空法律中心總監松達爾(Mark Sundhal)說:「事情在太空發生,不代表不受法律規管。」
不過松達爾補充,之前未聽說有人在太空犯罪,美國太空總署官員亦說之前從未接報太空站內發生罪案。麥克萊恩案若罪成,將是首宗太空站罪案,但松達爾認為舉證存在難度,因為麥克萊恩用美國太空總署的電腦登入銀行戶口,署方的電腦網絡具有極敏感資料,未必肯讓控辯雙方律師察看搜證;隨着人類邁向太空旅遊年代,這類司法問題必須面對和解決。
至於在地球或太空站外,就不止一次出現太空相關法律糾紛;2011年,美國太空總署採取卧底行動,拘獲一名圖售賣月球岩石的太空工程師遺孀;2013年,俄羅斯衞星遭中國已報廢衞星碎片擊中受損;2017年,有奧地利商人因為未能如期到太空旅遊,狀告太空旅遊公司要索回定金。松達爾指太空刑事案難以避免:「我們越多去太空和留得越長時間,我們在地面這裏做的事,都會在太空發生。」
美國《紐約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