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大訴求未獲正視,民間抗爭不絕。今日分別有荃葵青遊行及警員親屬連線集會,其中一度被警方反對的荃葵青遊行,昨日經上訴後獲發不反對通知書。遊行申請人表示,雖然修訂後的路線並不理想,他們已作最大努力,希望能透過活動表達對警黑勾結的不滿。
申請人:港鐵封站難阻示威
荃葵青遊行前日遭警方反對,申請人上訴,昨日聆訊。上訴聆訊委員會主席彭鍵基表示,希望平衡保障示威者及附近居民的權利,最好能有讓市民表達意見,同時將當區危險減至最低的路線,因此給予時間讓警方及申請方再討論更改路線是否可行。結果申請人與警方達成共識,警方最終批出不反對通知書。
荃葵青遊行集會等備小組成員林啟康說,他們對於能夠達致共識表示歡迎。他指出,示威活動能否和平及合法進行,全屬警方責任,「我哋寄語警方,未來唔好再推卸責任畀公眾活動嘅籌辦方身上」。
對於港鐵今日會否再次停駛及封站來妨礙遊行集會,林啟康認為港人創意無限,必然能夠以各種途徑安全抵達遊行起點。
警方新界南總區警司(行動)韓婉君呼籲,希望激進示威者切勿作出非法及暴力行動,以免危及和平參與者,亦要求主辦單方配合警方,確保遊行得以和平地進行。對於警方改變初衷的原因,她解釋,因為集合地點已經由葵芳南巴士總站改為葵涌運動場,警方認為比較安全。
韓婉君續說,主辦方同意遊行路線原擬途經葵福路的行車馬路,昨日願意改為沿行人路遊行;到達荃灣楊屋道後,亦改沿永順街等道路進入終點的荃灣公園,警方同意替代路線比之前申請的較合適及安全。
籌委會代表大律師黃宇逸發言時表示,上訴的核心是警方有否足夠理據反對遊行,因警方只是基於自己的判斷認為遊行危險。
他引用早前的一些案例,指出和平集會是市民權利,當中包括遊行,亦是有效的溝通,因市民能表達自己的意見。又引用歐洲人權法庭的判詞,說明不批准遊行集會有打擊異見之意,若警方見有不和諧情況出現就反對,會造成寒蟬效應,而民怨需讓人表達才能疏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