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反對荃葵青遊行 僅批荃灣集會

警反對荃葵青遊行 僅批荃灣集會

【本報訊】面對浪接浪的民間行動,林鄭月娥政府堅持利用警察解決政治問題。警方昨表示,已向周日荃葵青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僅批准在荃灣舉行集會。申請人對警方多次作出違憲濫權的決定,予以譴責。

申請人譴責警方違憲

新界南總區警司(行動)韓婉君表示,明日兩點半在葵芳南巴士總站進行集會,並於三時起經葵豐街、葵福路遊行至荃灣公園,警方作出風險評估後,對起點集會及遊行予以反對,僅准許在荃灣公園中央廣場舉行集會。韓解釋,若在葵芳南巴士總站集會,該區一帶的小巴站及巴士站均無法運作。她續指,在7月尾及8月初,葵涌警署、荃灣警署及新界南總區警察總部均在遊行集會結束後,發生暴力衝擊,而明日的申請路線,均接近上述三個地點,警方有理由相信再進行集會及遊行,會重演暴力事件。

集會及遊行申請人譴責警方決定,認為反對及禁止任何「和平、非暴力」的遊行集會,是無視《基本法》所賦予香港市民的示威集會權利。申請人續指,警方一再在會面中暗示,香港警隊並沒有能力和意願去制止持械狂徒襲擊香港市民。警方不但沒有答允會盡力阻止暴力事件出現,協助活動順利進行,反而把責任推倘到舉辦方的身上,實屬極不負責任及失職。申請人已提出上訴,聆訊將於今日下午進行。

今日舉行的觀塘集會及遊行,已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東九龍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傅逸婷指,從網上資訊所得,有示威者計劃破壞遊行沿線的智慧燈柱,她指出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已重申,智慧燈柱並無任何人臉識別功能,亦不能讀取及偵測身分證資料,任何人破壞公物,即干犯刑事毀壞罪行,警方必會全面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