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局給學校發了份開學指引,我好奇翻看兩三頁,有一節建議老師「容許自己說『不知道』」,那段話是:「教師可能不知道用什麼字眼向學生解釋社會當前的狀況。遇到難以解答的問題時,教師可以表示『不知道』或『自己也不理解』;教師不需要覺得自己有責任去為目前所發生的事情提供答案。」咦,怎麼似曾相識?
「不知道用什麼字眼解釋」,分明是警務處長盧偉聰金句"I can't find the right word"的中譯。遇到難以解答的問題,警方也常說「不知道」、「手頭沒資料」、「眾說紛紜」,諸如此類。對於721、811有何解釋,警方也的確不覺得自己有需要提供答案。想深一層,林鄭月娥開記招,何嘗不是同樣態度?說穿了,這是開記招指引,不是開學指引。
有人批評,教育局建議老師容許自己說「不知道」,是公然呼籲老師說謊。教育局回應「有關說法斷章取義,全屬曲解」。以事論事,「呼籲說謊」批評得過火了,不要忘記,孔子也曾對子路解釋「知」的意義:「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你不知道,就該說不知道,所以容許自己說不知道,跟說謊無關,不但教師應該如此,任何人也理應如此。
指引最值得關注的重點,不在建議老師說不知道,而在前面一句,「遇到難以解答的問題」。港人一般較單純,看到這類好像人畜無害的句子,往往錯過了細節中的魔鬼。「難以解答的問題」其實有兩重含意:一、孔子式詮釋:老師不知道答案,故難以解答;二、文革式詮釋:老師有自己的答案,但因為它政治不正確,說出來可能「後果自負」,故難以啟齒。教育局用的修辭,似乎刻意混淆兩個意思,讓自己可以龍門任搬。
我們沒必要指教育局呼籲說謊,反而該要求當局澄清「難以解答」的意思,這樣才切中要害。我促請教育局為大眾解惑:「對於涉及時事的課堂問題,假如老師有一套自己確信為真的答案——即是說,老師知道答案——他們是否應該說出來?Yes or no?若不應該,為什麼不?」希望教育局不會容許自己說不知道,因為指引是你們寫的,不可能答不知道。
若教師相信自己知道答案,就沒理由「難以解答」,除非害怕被學生或家長舉報。近年大陸的舉報之風日盛,以大專院校為例,清華大學法學教授許章潤、重慶大學副教授唐雲,因為講了些政治不正確的話,俱遭學生舉報,結果被撤職。網上舉報的洪流亦席捲全國,舉報除了可打擊對手,也能賺取獎金,如2018年底掃黃打非新規,舉報最高獎金是六十萬人民幣。
在舉報方面,越來越多證據顯示香港已跟大陸接軌。有實習律師在網上寫了句「黑警死全家」,被告發,律政司正考慮反對他的執業申請。「黑警死全家」固然有點毒舌,但一來沒具體針對誰,二來毒舌不犯法,三來律師也沒必要厚道,這種舉報無聊透頂,而律政司居然認真看待,令我不禁懷疑:是否因為舉報者是什麼「大人物」?
面對這股舉報狂潮,香港人如何是好?我曾譽之為「連登之父」的梁振英先生,近日又用心良苦給大家獻謀。他在Facebook建議家長寫信,向校長投訴在課堂上灌輸政見的老師,還細心地寫好範本,如下:
「XXX學校XXX 校長
我是貴校XXX班學生家長。現向閣下投訴:XXX老師在X月X日在X年級XXX課上向學生灌輸與課程完全無關的政見,請查察並制止。
一家長 XXXX年X月X日 副本寄教育局局長」
看懂嗎?梁伯其實是溫馨提示老師:若非「與課程完全無關的政見」,你就可以說了。只要老師講政見時顧及課程,家長寫的舉報信自然作廢。梁先生,感謝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