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近八旬退休老翁聲稱與病妻很久沒行房,竟趁接年僅4歲的孫女從幼稚園回家時一逞獸慾,強行將陽具塞進孫女下體,將孫女強姦。老翁再次重施故技時遭媳婦撞破,揭發事件。心理報告顯示,被告有孌童癖傾向,法官昨判刑時狠斥被告沒同理心,不但對孫女沒情感聯繫,更視孫女為性玩具,判他入獄11年。
官斥視事主為性玩具
被告現年78歲,早前承認兩項強姦罪。他2017年首次犯案時,孫女只剛滿4歲,心理報告顯示被告重犯機會屬於中至低。法官指X感到傷心和憤怒、無助和不安,從她的畫作可見一斑。事發後X一度遭長輩質疑她和母親講大話,她更不時發噩夢。法官透露X患上創傷後遺症,眼神空洞無神,沒有動力玩樂,更認為事件是源於自己做錯,多次向母親道歉,幸情況在事發後兩個月開始改善。
至於X母,法官透露她同樣受情緒所困,經常哭泣,對沒及時揭發事件深感內疚。法官昨判刑時狠斥被告沒同理心,不但對孫女沒情感聯繫,更視孫女為性玩具,又指本案有嚴重的加刑因素,X案發時年僅4歲,被告違反誠信,發生性行為時更沒做任何安全措施,即使X表明疼痛亦沒停止侵犯,導致X和母親情緒受創。被告知道X的情況後,表現漠不關心。法官指他唯一的彌補是認罪,免卻X出庭再次回憶事件。
X現年5歲,與父母和兩歲妹妹同住,被告自2016年起每天均會接X放學。案發於去年8月某天,X母於傍晚抵被告家接女兒,甫開大門便聽到房間傳出女兒大叫「呀」的聲音,她立即跑到房間,看見被告上身赤裸,下身只穿孖煙囱,正替女兒穿褲子。X後來透露遭被告用「屙尿個patpat掂住我屙尿嗰度」。X母通知丈夫並報警。
被告被捕後堅稱被屈,翌日改口承認「我有搞過我個孫女」,後來透露早於一年前已將X強姦,因「衰鹹濕」。
案件編號:HCCC83/19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