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泰航空日前限制員工在社交媒體上的留言,一群國泰航空、國泰港龍航空及機場地勤服務有限公司的員工,昨去信勞工處處長陳嘉信及民航處處長李天柱,譴責及投訴國泰嚴重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
促停止違法行為
公開信指出,公司近日不斷向員工發出恐嚇通告及無理解僱多名員工,意圖製造白色恐怖「滅聲」,對此表示遺憾。公開信稱,員工在本月13日已警告國泰,若以員工在個人社交專頁內的言論,或公餘時間的私人活動等作為紀律處分及解僱理由,除違反勞工法例及侵犯個人私隱外,也嚴重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等同公司已經不再效忠一國兩制。他們要求國泰立刻停止一切違法行為,否則會尋求法律協助。
國泰企業事務董事唐偉邦昨回應指全力支持維護《基本法》所賦予權利和自由。但國泰作為營運遍佈全球的航空公司,須遵守航班飛往及飛越國家及地區,包括中國內地的所有適用法規。民航處指確保航空安全是首要職責,並一直透過恆常規管制度及監察機制,監管所有本地航空公司運作;勞工處則指已留意到有關事件,希望各方妥善處理。
■記者譚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