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經綸】公開信寫給誰看 - 文廸晞

【廣告經綸】公開信寫給誰看 - 文廸晞

過去幾個星期,最多人落的廣告一定係聲明廣告(Announcement ad)。以前,聲明廣告在報章廣告佔有量少之又少,一般都係用作訃文、保險公司的銷售排名榜、公司產品出問題要道歉回收,又或者偶然見到邊個同邊個割席斷絕生意關係、邊個向邊個發表的愛的宣言等等。

最近翻開報紙,見到一版一版的公開信,由「一個人」、「一班人」、「一個團體」、「一個機構」到「一堆機構」,都紛紛出來發聲表達訴求或表明立埸。這段期間,聲明廣告,變得很重要。

平時做廣告,係由Marketing部門全權負責,有時出街前給老闆最後過目審批就是。然而這些聲明廣告,絕大部份皆由老闆親自監督兼落手落腳。有些大公司,老闆咁多個,叫得CXO嘅隨時都有十個八個,再加埋董事局之類最高持份者,由執筆、簽署、批核正式出街,過程遠比想像中複雜。

何解要咁大陣仗?正因為公開信中每粒字如非諗過度過、翻來覆去也未必能找到最適合。意思要到位而又不過火,想說的要說出來講清楚但又不可以過多和太誇,言詞太中立又兩邊不是人,篇文太短只見重點口號又怕太硬淨欠缺感情,太長又怕隱藏了重點、睇完唔知你想點……你話這些信有幾難寫!

寫信,當然要有對象。公開信,即係寫給全世界睇。所謂全世界,當然也有心目中指定的有心人啦。所以,信中內容更需要字字珠璣,準確到肉,以令收信讀信的人滿意和認同。然而,今時今日的有心人相當兩極化,想要食晒兩家茶禮,的確難上加難。礙於商業考慮,如果封信真的令至某一陣營失望和憤怒,唯有借用其他技巧、在寫信以外的層面去照顧和取悅他們。所以,我們讀信時,也要留意一下,收信的人是不是自己,免卻看罷才發覺:唔好意思,「拆咗」你封信。

文迪晞
mailto:[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