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天開數碼媒體創辦人及行政總裁袁耀輝飼養的柴犬被指咬傷女途人,其後被調查的警員指控他「爆粗」,並打警員左胸,因而被控襲警,昨在東區法院受審。辯方堅稱兩人沒身體接觸,袁只是上下擺動右手,示意警員降低音量,但警員突然說「哎呀!你做乜打我?」袁已立即反駁「我掂都冇掂你,唔好屈我!」裁判官認為警員證供有矛盾,裁定袁罪名不成立。袁認為警「無中生有」,會考慮民事索償或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記者:戴國輝
涉事警員為高級警員陳家平,去年11月6日他接報指銅鑼灣有女途人被柴犬咬傷,與同袍到場後看見年約60歲、身材矮瘦的老婦拖着柴犬。老婦拒透露誰是狗主,邊哭邊打電話,然後將電話遞給陳。陳供稱,電話另一端是46歲被告袁耀輝,問他「點解恰老人家?」袁其後到場「爆粗」罵:「邊X個係姓陳警察?」其後更出手打他左胸。陳稱擔心袁再施襲,捉着袁右手再扭至背後,袁當時反駁:「邊X度有打你?」陳稱同袍找目擊證人,但一名約50歲的圍觀男子稱看不到經過。
官指兩警供詞矛盾
辯方大律師陳永豪說出另一版本,指袁耀輝沒有爆粗,到場後直認是狗主,透露老婦是他的阿姨,陳家平稱「我幾時有為難老人家?」袁聞言伸出右手,示意陳說話輕聲點,兩人沒身體接觸;惟陳突然指袁施襲,袁強調:「我掂都冇掂你,唔好屈我!」但陳家平表示不同意辯方以上說法,辯方再指陳的口供紙沒提及袁到場後曾說粗口,陳才承認混淆了證供,澄清被告是在打電話時「爆粗」。
辯方又指,袁指着一名圍觀的中年男子可證明他沒襲警,但陳的同袍上前趕走男子,說「呢個人乜都睇唔到」不願做證人,袁不滿警員「連身份證都冇抄,你就叫佢走」。陳亦不同意辯方所指。
裁判官指,陳胸口觸痛屬主觀感覺,未能成為有力佐證,且其證供與同袍證詞不脗合,若陳遇襲,為何同袍未有警告或喝止袁,考慮袁沒案底,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裁定他罪脫。
袁在庭外自言從不說粗口,對於今次被拘控很愕然,被通宵扣留八小時,希望警察不要再基於片面之詞執法,認為警方執法有改善空間。他認為陳「無中生有」,會跟律師商量是否民事索償或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案件編號:ESCC11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