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法乏監督 可隨意扣15日

治安法乏監督 可隨意扣15日

【話你知】英國駐港總領事館人員鄭文傑被指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內地公安部門行政拘留15日。《治安管理處罰法》於2006年3月實施,制訂此法的本意是「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同時「規範和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

不過,《治安管理處罰法》多年以來引起不少爭議。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何俊仁表示,公安局發現有些行為影響治安管理,卻又未必構成刑事罪時,在不用經審訊下,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以15日的行政拘留。

耿爽

尋釁滋事及嫖妓均適用

何俊仁補充,在內地尋釁滋事、阻塞交通或者嫖妓等行為,都有可能被處以行政拘留的懲罰。

內地法律界曾指出,此法充份授予警察自由裁量權,而警察缺乏有效的監督,導致執法期間權力任意擴大,此法未能做到實際上的「扼制警察濫用權力」。
■記者李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