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院虐老的黑警,當街斬人的狂徒,前天都被捕了,警方這次火速破案,有三點很耐人尋味。
第一,記者問虐老案投訴了兩個月,怎麼警方沒查看醫院閉路電視?警方發言人竟表示「唔知有CCTV」。言下之意,兩個黑警之所以安心虐老,也是因為不知道病房內有閉路電視,這恰巧印證了我昨天提及的警隊風氣:為免被上司篤灰,警員不敢隨便在閉路電視下用私刑。至於閉路電視以外的範圍,你懂的。
第二,據多份報章(包括親建制媒體)所載,將軍澳刀手在事發後本已潛逃大陸,但前日下午卻忽然返港,在羅湖口岸被捕。這樣自投羅網是什麼玩法?(這消息雖有報紙報道,但我仍覺得匪夷所思)難道他真的認為「我支持香港警察,現在可以斬人了」?抑或一踏入大陸,即被公安緝獲,然後收到權威指示要回港被捕,藉此證明香港警察尚有一張廁紙、一條底褲的作用?如果是後者,我覺得大家應該交稅給公安。
第三,黑警和刀手瞬間被捕,反凸顯了721元朗恐襲的不尋常——現在一個月過去,被控人數是零。交不到人,是因為「劇本」真的爛尾了?不由得想起上周四北京的勞斯萊斯堵路事件。一輛車牌開首為「京A88」(北京市民認為這開頭數字屬權貴專用)的勞斯萊斯堵住醫院急救通道,交警到場勸離,單姓女司機拒絕,還霸氣地說「我沒權利配合你」、「碰掉點漆你都賠不起」,雙方爭執。事件鬧大,舉國網民質疑:為什麼有人可以凌駕法律?結果單某被捕,行政拘留五日,現在北京警方更指她涉及其他罪行,已刑事拘留她。
以上案件跟721有什麼關係呢?日前央視微博報道此事,標題為「勞斯萊斯女司機,違法必被法辦」,文案說:「法治時代,誰都沒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成年人,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種官八股很尋常,有趣的是有留言問:「後面到底是誰?」某網民一針見血地答:「只要央視敢評論就說明後面沒啥大人物,要是有大人物央視是不敢評論的,切記。」
這句笑中有淚的話,只要改幾個字,也不幸地完全適合香港:「只要香港警察敢拘捕就說明後面沒啥大人物,要是有大人物警察是不敢拘捕的,切記。」我希望記者可問問警方發言人:「721元朗那些極端暴力分子的後台是誰?法治時代,他們為什麼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令警方一個月也不敢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