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權觀察發言人王浩賢(圖)形容事件恐怖及令人震驚,認為涉事警員做法遠超過度武力或傷害他人身體的程度,而是有計劃地、在事主毫無抵抗能力下施加酷刑,目的僅為羞辱事主及對其造成痛苦。他認為事件有片段佐證,警方有足夠理由要求涉事警員停職並展開調查,但強調今次事態極為嚴重,警方應循酷刑等刑事罪責方向調查,而非交由投訴警察課作內部檢討了事。
互相包庇 紀律蕩然無存
王浩賢指出,疑犯被捕後,警方的相關調查會在密閉空間進行,十分依賴警員自律及互相監察,以免出現不法行為,但片段中顯示事主曾向其他警員投訴卻不獲理會,或反映警員間有互相包庇、默許的情況,警隊應着手加強警員指證內部不法行為的勇氣。
近月示威行動中,警員執行職務時涉情緒失控成為大眾焦點,王浩賢認為,今次事件發生在病房內,相信與拘捕行動相隔一段時間,即使拘捕時發生任何衝突或磨擦,警員情緒應該早已平復,卻依然利用職權作出近乎報復式的酷刑行為,情況令人擔憂。
香港人權監察對事件表示憤怒,直斥涉事警員泯滅人性,第三名進入病房的警員明知有濫權事件發生,卻選擇不顧而去,沒有挺身而出制止事件,默許該兩名警員施襲,成為濫權幫兇,警員集體縱容其他警員違反紀律,正是現今警隊喪失紀律、嚴重違法違規的主因。事實上,有消息指警方同樣對近日示威活動期間被捕的人士作出傷害,只是未有錄影證據。
■記者林俊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