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聘外援無助查真相

監警會聘外援無助查真相

【本報訊】再有170萬港人上街繼續提出五大訴求,但特首林鄭月娥仍拒包括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在內所有訴求,只說監警會專案組已把審視時期延伸至7月2日後,暫不設終結時限,肯定會涵蓋7.21元朗襲擊事件,又透露監警會將邀請曾處理英國2011年騷亂事件專家來港提供協助,試圖強化專案組角色。不過曾任監警會前身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成員、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指,現行法例未授權監警會進行類似調查,不但無法查清元朗襲擊等事件真相,更批評林鄭違法僭建監警會職能。
記者:陳珏明 林俊謙 呂浩然

港人堅持「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面對警暴問題失控,要撥亂反正,獨立調查委員會儼如唯一出路,惟林鄭繼續充耳不聞,她昨早出席行會前向傳媒稱,宣佈修例工作完全停止後並沒停止跟進工作,重提透過監警會處理涉及警員的投訴。而據最新數字,由投訴警察課處理而須向監警會匯報的投訴已達174宗。

林鄭昨出席行會前會見傳媒,續拒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警隊濫權濫暴問題。易仰民攝

林鄭稱延長審視期

林鄭又指監警會將主動審視警方在處理這些事件中的事實和情況,且會把審視時期由原先公佈至7月2日,延長至暫不設終結時限,並保證涵蓋7.21元朗襲擊事件。她更特別提及,因監警會工作量增加,將增加成員,而主席梁定邦早前到英國,曾接觸和會見親自處理英國2011年騷亂事件的專家,「希望委員會能夠早日聘請專家提供協助」。

雖然監警會可處理範圍表面被擴大,但監警會主席梁定邦承認,專案組沒權力傳召證人及搜集證據,更不能像獨立調查委員會般,為資料提供者設免責安排。曾任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副主席的資深大律師梁家傑就從賦權監警會法例入手,「法例第604章好清楚,係《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如果警方根本冇處理一個投訴,監警會係冇權查任何嘢」。梁家傑指,連梁定邦亦明言只能邀請警務處處長鼓勵前線警員提供資料,「咁唔通元朗事件,兩個行咗去嘅軍裝會自己作供?定指揮官會肯交代?更唔使旨意圍村村民做證啦!」更批評林鄭提出可聘請專家說法,進一步把監警會職能僭建,「條例本身無授權監警會咁做,係完全無中生有,令到呢個法定委員會工作冇法可依,完全係違法」。

170萬港人日前上街繼續提出五大訴求,惟林鄭對市民聲音仍然充耳不聞。

成員公正獨立成疑

對於市民希望找出多個涉及警方濫權濫暴的真相,梁家傑補充,因監警會職能上只能審視投訴警察科接收須匯報個案,若涉及的投訴無法證實相關警員身份,幾乎「唔會開file」,甚至不會交到監警會手上,「所以點會係林鄭口中嘅有效!」另一監警會前成員、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認為,現時並非延長監警會調查時限及增加成員便可解決問題,而是公眾懷疑監警會是否公正獨立,過往監警會有民主派及敢言成員,但現時三位副主席均是建制派議員,質疑他們是否敢於指出濫權問題。

公共專業聯盟昨再促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又提出《2019年香港動盪調查委員會》條例草案,公共專業聯盟、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指,草案旨在將調查委員會涵蓋的調查和職權範圍寫得更準確,並可確保證供不可作為日後刑事檢控證據,增加警員和市民參與調查信心。他希望政府可接納草案並提交立法會審議,若不成事則會以私人草案形式提交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