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區政府堅稱因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未能移交台灣而提出「送中」條例,觸發反修例運動,但政府並無再提出替代方案解決陳同佳案。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早前提出私人條例草案處理陳同佳案,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拒絕召開特別會議處理,要求待諮詢相關事務委員會後,才考慮法案是否符合《議事規則》。
尹斥政府無心解決
尹兆堅今年5月提出私人草案,建議修訂《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港人一旦在境外觸犯嚴重刑事案件,包括謀殺和意圖謀殺,香港可擁有司法管轄權,疑犯若在本港,香港法庭有權審理,以處理陳同佳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透過議會秘書回覆尹指,議員向立法會提交法案,遵循立法會的慣例,提交法案前應先就立法建議諮詢相關事務委員會,之後主席會就法案書面徵詢政府當局意見,並考慮提交法案議員的回應後,才會裁決法案是否符合《議事規則》的規定,要求尹兆堅先提交法案至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作諮詢。
陳同佳早前因洗黑錢罪在港判囚,預料最快10月可獲釋,尹兆堅表示必須提早於立法會復會或10月一復會便審議草案,才有可能趕及在陳獲釋前完成審議,但梁君彥要求「走程序」,不願意「特事特辦」,質疑早前支持修例的建制派、包括梁君彥都是「貓哭老鼠」,更甘願當政府擋箭牌,「最後一注﹙處理台灣案﹚機會都用呢個方法K.O.」,批評他們「對唔住死者、死者家屬同良心」,將台灣殺人案「用完即棄、無心解決」。
■記者梁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