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母20日內三遭逼遷 六四鬥士流離失所

與母20日內三遭逼遷 六四鬥士流離失所

【本報訊】內地維權人士除面臨「莫須有」的抓捕、重判,連基本的居住權都被剝奪。四年前因尋釁滋事罪坐牢、今年出獄的四川維權人士陳雲飛,近期在20日內面對三次逼遷。警方向房東施壓,迫令毀約退房。陳雲飛被迫與85歲的母親在故土居無定所,他批評當局剝奪公民居住權:「再(被迫)搬的話,我就到公安局去住!」

「租房子被趕,流浪中去綿陽,路上又擔心老媽,又回來了。在找房……現在是找一家,他們(警方)馬上找房東談……」長期關注六四事件的陳雲飛,2016年為死難學生肖傑、吳國峰掃墓後被特警帶走,最終被控尋釁滋事罪判囚四年。今年3月底出獄後,他一直與母親在溫江區住,直至7月搬往成都近郊的郫縣,卻再三遭到逼遷。「8月1日搬了家,6日又逼了我一次,8月11又趕了一次,這是第三次」,51歲的陳雲飛說。

陳雲飛(右)曾因陪同六四難屬吳定富掃墓而被拘。資料圖片

Twitter轉載港反送中消息

當局透過威脅房東子女等方式,間接逼陳搬走,「我85歲的老母親也被驚嚇恐懼,她偷偷地流淚,我更是心痛」。無奈之下,他一度將母親送到親友家照顧,自己則外出「流浪」,豈料再搬屋沒幾天,同樣的經歷再重演。事不過三,他說這次不再忍讓,堅持不搬:「再搬的話,我就到公安局去住!我已經沒有地方可住了,中國居民連最基本的居住權都沒有了!」陳批評成都公安下令「管住他」,下屬部門為少點麻煩,「只想把你趕走,趕到區域之外,你不在這區就不用管了」。

雖然家中有其他兄弟姐妹,但陳出獄後肩負起照顧母親之責,只盼報答四年牢獄中未盡之孝。他在獄中被指為「一級最危險罪犯」,受盡毆打、約束衣等酷刑。20個月只准花大約三、四百元生活費,惟牢獄之苦未嚇怕他。3月出獄後適逢六四周年前夕,陳雲飛沒理會當局警告,接受多間境外傳媒訪問,最近不忘關注越演越烈的香港「反送中」浪潮,頻頻在Twitter轉載有關消息,結果被傳召「飲茶」問話。他說該做的事情還是要做,唯一感到對不起的只有患腦退化的母親,「總是讓她受驚嚇」。

陳雲飛1990年畢業於北京農業大學,是八九民運第一批絕食成員,曾因阻攔軍車入城而被打傷入院。2005年前中共總書記趙紫陽去世,他前往天安門為趙鳴不平,被警方拘押。2007年六四18周年,因在《成都晚報》上刊登「向堅強的64遇難者母親致敬」廣告,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處以監視居住半年。他與成都六四死難者肖傑、吳國峰的父母關係密切,多年六四陪同他們到山上拜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