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先生現年44歲,在柬埔寨任工廠管理,擁有兩層市值合共2,000萬元(港元,下同)的住宅,以及840萬元現金及股票,扣除尚欠樓宇按揭850萬元,資產淨值接近2,000萬元。曾先生一家四口,太太是家庭主婦,在家中照顧兩名年幼子女。
曾先生有意和三十年好友合夥開餐廳,做決定時實在要小心謹慎。首先,飲食業競爭激烈,成本高昂,付出200萬元開辦費外,初期更可能還要面對入不敷支,或需要不斷注資。
此外,筆者過去遇過不少朋友合夥做生意,往往因對業務前景看法有異而結業,輸了金錢時間,還輸了友誼。
筆者建議曾先生不如考慮在柬埔寨工作多六年,等到約50歲時才考慮創業。以現時每月收入7萬元,開支4.2萬元,即每月儲蓄2.8萬元推算,六年後儲蓄將增加超過200萬元。六年後,子女年紀較大,按揭欠款亦減少百多萬元,到時才再作考慮。這段期間,可以把手上700萬元現金,只保留部份作緊急用途,其餘分批購入穩陣的大藍籌股收息,平均息率約4厘,或分階段購入盈富基金(2800)。
曾先生若然以家庭為重,決定回港做生意博一博,另一選擇是獨資經營,不妨考慮只做投資者,聘請好友及其家人負責打理業務,這可避免出現「雙失」情況,即生意失敗,又失去月入7萬元的工作。
林本利
經濟學家、活道教育中心創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