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袒警方】
【本報訊】由7月27日光復元朗遊行起,警方一連反對了八個反送中遊行申請,卻堅稱尊重市民表達訴求的權利,若不同意可向獨立的「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上訴。但該上訴委員會是否「真獨立」?《蘋果》查閱委員會過16名成員的背景,發現當中最少10人有明顯「親建制」甚至「撐警」的立場,參與聆訊時容易惹偏袒警方的質疑。上訴委員會更從未有跟從相關法例,依委員英文姓氏的次序輪流任命3人參與聆訊,結果超過七成聆訊都由親建制人士佔大多數。
記者:關冠麒
根據《公安條例》,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由3名正、副主席,以及13名委員組成,由行政長官委任。記者分析過各成員的背景,發現最少10人有明顯親建制甚至撐警的立場。當中有6個委員,本人或其從屬組織均曾就近日的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表態支持修例,或支持警方執法。
由前行政長官梁振英任榮譽總監的香港專業人士協會,其會長陳建強是上訴委員會委員。他曾在《文匯報》撰文,指香港警察「文明克制」,卻「被抹黑為暴力鎮壓,被要求接受有損尊嚴、打擊士氣的獨立調查,這是甚麼道理」,他過往又曾表態支持23條立法和出席「反港獨、撐釋法」集會。
19次上訴 13次被駁回
前年才加入上訴委員會的葉振都,在中共領導的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中擔任常務委員。他上月又曾以香港志願者協會執行主席的身份,前往警察總部贈送生果慰警,指「絕大多數理智的市民都是與警隊同一陣線」。
另一委員是港區人大兼自由黨黨員陳曉峰,他先後曾參與梁美芬、陳曼琪等親共法律界人士發起的支持修訂《逃犯條例》聯署,和譴責衝擊立法會、支持警方嚴正執法聯署。而委員陳漢威醫生早前又曾參與盧寵茂發起的「毋傷害 護香港」聯署撐警。
過去曾代表民建聯參選區議員的律師王永祥,是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而黃英豪正正就是抗衡反送中運動的「保公義撐修例大聯盟」、「守護香港大聯盟」的召集人。恒基兆業執行董事黃浩明亦是上訴委員會的委員,同時他亦是周融創立的「幫港出聲」成員。另外三位委員,包括前律師會會長林新強和王桂壎,以及律師鍾婧薇,亦有明顯的親建制或親共背景。
根據法例,上訴委員會每次進行聆訊,會由主席或副主席負責主持,並「按英文姓氏的字母次序而輪流選出的3名人士」參與並作出裁決。
上訴委員會曾在2013年12月進行過大換血,一口氣委任了11位新委員。換班後至今,上訴委員會舉行過19次聆訊,當中有13次上訴被駁回,5次被部份駁回,完全推翻警方決定只得1次。《蘋果》向保安局索取每次聆訊的委員會名單,發現每次都未能依據法例,按委員的英文姓氏次序選出3名委員負責裁決。各委員參與會議的次數不一,參與次數最多的是恒地執董兼幫港出聲成員黃浩明,和退休校長郭永強同樣參與過7次會議。相反被委任入上訴委員會至今已接近6年的馬詠璋大律師,只在2013年參與過一次會議。同樣在13年起成為委員的城大應用社會科學系教授莊明蓮,則一直等到今個月才參與了兩次聆訊。
發不反對通知書越推越遲
撇除負責主持會議的主席,親建制立場的委員在絕大部份聆訊中都佔大多數。在最近19次聆訊中,有14次都有兩至三名的親建制委員。
每年都會舉辦7.1和元旦遊行的民間人權陣線,是近年上訴得最多的遊行申請者,自13年12月起已上訴過10次。召集人岑子杰說,每次上訴都是以「預咗輸」的心態進行聆訊,絕大部份均被上訴委員會駁回,或只作出小修小補。唯一一次「完勝」,是2016年8月舉行的「反對政治篩選」遊行,警方反對遊行途經特首辦外的添華道,最終委員會判上訴得直。該次聆訊,親建制立場的委員只得王桂壎律師。
岑子杰表示,不清楚上訴委員會每次聆訊揀選委員的實際操作,但警方近年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的時間越推越遲,「往往星期日遊行就星期五畀通知書你,得番星期六可以上訴」,在如此趕急的情況下,未必所有委員都可隨時出席聆訊,「啲委員都唔係全職去處理上訴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