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摘了黃台之瓜 - 林夕

誰摘了黃台之瓜 - 林夕

人賺得了十代百代都花不完的財富,又如何?長長一篇廢文,或短短一句暗示,即時以速龍的速度被迫表態,連保持沈默的自由都要失去。這現象同時告訴我們一個老套的真理:擁有就是負擔。

這些跟中央有千絲萬縷關係,又在大陸有大量投資的超級巨富,屬於中招的高危族,當初大概也痛恨林鄭沒事搞事,最後多謝反對送中條例運動也來不及,否則立即就要三讀通過。

鉅富錢賺夠了,還要面,聯合以及個別聲明發布得那麼迅速,還有什麼值得耀武揚威的。江澤民時代有所謂悶聲發大財,現在不行了,想發財要大大聲跟隨主旋律,要你唱就唱,多唱一個字少一個音也未必能過關。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文化正式公開登陸香港。以商逼政,在香港一向行之有效,不過還沒做得那麼醜陋明顯而已,有礙國際觀瞻嘛,如今國泰事件,惡霸到出面。

如果我是寫那篇長長廢文的小記者小打手,心裏多爽啊,香港最有錢的人都給我修理教訓過,有一陣子可以驕之於鄉里。

迫人表態,其實也在剝奪一個人的尊嚴,因為那必然是訴諸於強權。即使我心裏面的立場,也正好跟你要我表的態相同,我愛表不表是我的自由,你要我表我就表,我表你個頭。

還是永遠的李超人厲害,以一個小市民的聲明超然於文革體以外。

首先「一個香港市民」這個身分,自外於整個集團,盡了一切努力不得失任何一方,而且,集團跟兒子表了,他本來不必再表,所以就不等於被迫表態,高出其他同行不只百倍。別人譴責暴力,他也譴責,一句「黃台之瓜,何堪再摘」就讓大家團團轉,尋典故,猜用意。

黃台之瓜指的是什麼,非常明顯,不用推論到唐朝廢太子李賢那麼遠,就是香港而已,問題誰是摘瓜者。安全起見,超人當然不會再有任何注釋,過激示威者也可以是在機場摘瓜,但是一問誰有權力要摘就摘,誰是武則天呢?也不必因為武則天是女性,就揣測是林鄭,林鄭有邊一忽似武則天?權力?能力?

但是答案又未必呼之欲出,因為在以前長和股東會,超人已經講過「黃台之瓜,何堪再摘」,那時香港還沒有今天如此亂局,你咬他不入,吹他不脹。至於後來被引申出藏頭詩,什麼「因果由國 容港治己」,無須學者動用由左至右又由右至左。大家若對超人的超能有一點點認識,就知道只是實在捕風捉影,也反映眾人對超人有期望值。他老人家最厲害的心法應該是:「有些事,只能講,不能做;有些事只能做,不能講。」例子?聆聽他撤資的節奏,你就懂得音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