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四職員 威嚇銷售罪成

健身中心四職員 威嚇銷售罪成

【本報訊】旺角某健身中心4名職員去年先後以騷擾及威嚇手段,強迫兩名男學生簽單購買健身課堂,涉及約兩萬元,昨被裁定威嚇銷售罪名成立。辯方求情指本案不算嚴重,其中一名事主僅損失3,000元,「對現今香港社會而言唔算多」。

官:六堂難變金鐘國

惟裁判官指事主當時銀行賬戶內存款正正只得3,000元,「冇理由用晒所有存款參加六堂課」,又認為即使事主曾稱想擁有韓星金鐘國的身形,但「似乎六堂難將佢嘅瘦削身形變得健碩」。

四名被告為健身教練區存信(25歲)、銷售員黃展澤(21歲)、譚嘉希(21歲)及張梓健(22歲),案發時均為旺角和富商業大廈7樓「力高工作室有限公司」的員工。辯方透露,眾被告學歷介乎中一至中七,黃及譚犯案時不足21歲。

辯方求情指,前線員工有「跑數」壓力,四人犯案時年紀尚輕,現已有悔意,亦願意向事主賠償損失,希望法庭「畀次機會」。裁判官黃國輝將案件押後至9月5日,索取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准他們保釋候判。
案件編號:KCCC971/19
■記者劉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