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最少六區用過期催淚彈

警最少六區用過期催淚彈

【毒氣放題】
【本報訊】警方在過去兩個多月以來「放題式」施放催淚彈逾2,000枚,早前更承認曾使用過期催淚彈,惟未有提供更多細節,包括使用的地點、數量,以及過期時間。《蘋果》在2014年佔領運動的照片,發現其中一款投擲式催淚彈的包裝顯示有效期應為3年,按此翻查近日的示威活動中見到的彈殼,估計警方最少在三個日子、共六個不同地方曾使用過期催淚彈。
記者:趙雅婷

警方周一承認曾使用已過「最佳效能期限」的催淚彈,惟當時記者追問細節,包括過期是哪一款催淚彈、使用的數量、以及所謂「最佳效能期限」究竟是多久,警方一律未有提供,僅指已即時檢視,承諾在檢視完成前不會再使用。現時警方使用的催淚彈主要有兩款,包括美國廠商Nonlethal Technologies 製造的「MP-6M5-CS」型號催淚彈以及英國公司Chemring Defence的N225橡膠爆破催淚手榴彈(Rubber Bursting CS Grenade)。

6.12開始 起碼用過三日

翻查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的照片,警方曾安排警員運送大批武器進入特首辦,包括以灰色鐵箱運送上述的N225投擲式催淚彈。其中一個箱子上印有其廠商Chemring Defence公司名稱及地址;另一個同款鐵箱則標明有催淚彈型號N225,上面亦標有估計是生產日期、代表2013年5月的「05-13」,以及註明是過期日期、代表2016年5月「05-16」,由此可知N225的使用期應為三年。

網上可以見到其他香港警方運送同款鐵箱的照片,箱上兩組日期分別是「04-14」及「04-17」,同樣可證該款催淚彈三年的使用期。

記者曾經向Chemring Defence的前母公司 Chemring Group 查詢有關日期是製造日期抑或到期日,以及產品的保存期限,不過對方指Chemring Defence已出售予PW Defence,着記者向PW查詢。至於剛在6月才完成收購的PW Defence,至今都未有回應查詢。

記者近日到不同示威現場搜集催淚彈殼,其中8月5日分別在沙田及深水埗發現的N225催淚彈,彈殼上的生產日期的分別為2015年5月及2015年9月,按三年使用期計算,這兩個催淚彈均屬過期。綜合網上及其他傳媒拍到的N225催淚彈圖片,警方在6月12日、7月21日及8月5日,最少分別於中環、上環、黃大仙、旺角、沙田、深水埗六區使用過期催淚彈,當中最少兩個擲出後未有爆開。

警方堅稱使用過期催淚彈不會對公眾造成更大傷害,但港大理學院講師麥嘉慧早前指出,催淚彈內的CS氣體可能隨長時間存放而降解,過期催淚彈發射加熱後,有可能釋出山埃、光氣等其他有毒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