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禁民陣8.18遊行 僅准維園集會

警禁民陣8.18遊行 僅准維園集會

【本報訊】早前民陣決定發起8.18大遊行,民陣已收到有關警方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警方批准民陣在上午10時至晚上11時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集會,但禁止民陣在當天舉行公眾遊行及在遮打道行人專用區的集會。民陣對警方的決定表示極度的不滿,認為警方反對民陣舉辦安全合法和平的遊行是罔顧公眾安全的決定。

遊行原定周日下午3時由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出發,遊行至中環遮打道行人專用區,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岑子杰稱,民陣已向公眾活動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民陣會先嘗試從上訴機制挑戰警方的決定,等待上訴有裁決之後,民陣會盡快交代應變的安排。

民陣發起8.18大遊行及集會,但警方只向維園集會發不反對通知書,禁止當日遊行。

組織斥濫用警犬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指根據國際法,政府不能因「可能出現暴力」而剝奪市民和平集會,包括示威的權利。反之,政府有責任採取合理和適當措施,令示威者免受暴力威脅,確保合法集會能和平進行,保障市民行使和平集會的權利。

愛護動物組織Animal Saver HK亦會於明日舉辦「8.17齊齊為動物向催淚煙Say no 讓動物脫離政治紛爭」集會。活動在愛丁堡廣場舉行,主辦單位不滿警方濫發催淚彈,導致動物受傷,又濫用警犬,漠視狗隻安危。

主辦單位已去信警務處長盧偉聰投訴,惟警方一直未有回應,反而更公然把警犬推向人與狗之紛爭中,涉嫌違反《防止殘酷虐待動物條例》。Animal Saver HK呼籲動保界團體或愛護動物朋友一同站出來,對警方漠視動物權益表達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