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承認周日晚少女在尖沙嘴警署外被射爆右眼期間,警方曾發射10發以下布袋彈,但由於至今不清楚少女受傷的確實位置及情況,不能確定事件與布袋彈有關,警方已去信醫管局,邀請受傷少女報警。
射出近10發 瞄準示威者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昨在記者會表示,當晚7時半少女受傷期間,尖沙嘴警署由於曾受攻擊,正實施保衞警署行動,一名警員在督導員指示下曾發射10發以下布袋彈,瞄準目標是攻擊警署的示威者。李桂華強調:「絕對唔係話嗰槍就係打落去嗰位女士入面。」警方目前仍有資料未清楚,包括少女受傷確實時間及位置,「之前佢做緊乜嘢行為,同周圍暴力分子距離」等,警方已去信醫管局,要求轉交一封警司親筆信邀請傷者報警,正等候回覆。
警方又主動澄清網上有傳聞指周二晚在機場拔槍的警員事發前曾制服及非禮一名女子,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該警員在追捕示威者時撞倒該女子,警員亦失平衡,當時他將警棍由「強手」右手,轉換到「弱手」左手,顯示他無意攻擊女子,而是嘗試扶起她,但大批示威者對他拳打腳踢,更搶去警棍及胡椒噴劑,警員為保護自己而拔槍。
對於周日晚有警員喬裝示威者廣受質疑,警方重申,喬裝警員無任何挑釁行為,行動時亦有表露警員身份。
■記者麥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