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與她的「初心」 - 高慧然

林鄭與她的「初心」 - 高慧然

有記者在記者會上向身為行政長官的林鄭提及被布袋彈射中眼睛的少女,林鄭居然祝受傷少女「早日康復」,並希望她康復後去報案,以便讓警察查案。

根據醫生公開的初步報告,傷者右眼球爆裂、下眼瞼及淚管撕裂、眉骨及眼骨碎裂,「確定永久失明」。祝一個「永久失明」且百分百毀容的少女「早日康復」是甚麼意思?世上居然有這樣冷血麻木的東西?

林鄭當初為了推出《逃犯修訂條例》,一再強調她的「初心」是要為在台灣被殺的港女討回公道。現在,那麼多香港年輕人犧牲了前途甚至終身健康,她的「初心」又去哪兒了?

更奇怪的是要受害人自己去警署報案,警察才會查案?那麼,是不是所有發生在香港的謀殺案都可以不了了之?因為被殺的人已經無法自行報案,警察也就不必查案。我們又回到當初死在台灣的那個港女了,死者並未自行報案,根據林鄭邏輯,哪來的謀殺案?林鄭又何必理會?

一個香港少女,血流披面倒在尖沙咀街頭、距離尖沙咀警局不遠的地方,重傷致殘。如果她不自行報警,警察就不會調查事件?這就是林鄭治下無法無天的香港?還有,必須提醒林鄭,這是一個互聯網的世界,少女在擰轉面的瞬間,很多鏡頭拍攝到她的護目鏡上攝着布袋彈。這一幕,全世界都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