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民連日發起在機場集會,抗議警方疑射爆少女右眼,前晚演變成衝突,兩名內地男子受襲。警方昨在例行記者會表示,前晚在機場拘捕五人,涉非法集結等罪行,對於有警員一度拔槍指向示威者,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稱,該名警員被搶走警棍、胡椒噴霧及逼至角落,只能拔槍戒備,大讚他克制、英勇及果斷,促請市民勿流傳「斬頭斬尾」片段,營造警方用槍瞄準示威者的說法。
不過,根據網上片段顯示,涉事拔槍警員當時先毆打一名無裝備、打扮不似示威者的女人,其他在場人士才湧上前制止。
警方曾表示不可單憑新聞片段,斷定爆眼少女受布袋彈所傷,但警方昨卻在記者會展示多張照片,又引用無綫新聞片段,指參與機場集會的示威者阻止旅客登記及進入禁區,有人被嚇至流淚。
警方再播出內地人被包圍的新聞影片,麥展豪形容有關行為是「非法禁錮及折磨」,指部份「極端激進分子」濫用私刑,對傷者致以最深切慰問。麥又指,機場並非示威的地方,呼籲市民與「極端暴力人士」劃清界線。
機場衝突 五男被捕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前晚在機場一號客運大樓拘捕五名17至28歲男子,全部涉及非法集結,其中兩人涉襲警及藏有攻擊性武器,惟五人均不涉及兩名內地男子受襲事件。
謝振中警告,在機場犯罪刑罰會較重,提醒如違反法庭發出的禁制令,將構成藐視法庭罪,又指如有需要,警方將配合及支援機管局、執達吏執行禁制令。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補充指,調查仍在進行,「希望將來更加多人被拘捕」。
被問到前晚機場外出現戴上頭盔、眼罩及面罩的疑似警員,他們沒有佩戴委任證,服裝亦沒有展示警員編號,麥展豪初時稱相關警員「不是速龍小隊」,但不肯透露警員隸屬部門。經追問下,機場警區署理指揮官劉榮基才表示相關警員為機場特警,聲稱服裝為訓練用的工作服,因緊急奉召故未有換上正式制服;不過,《警察通例》要求當值的警員正確穿着制服。
■記者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