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本月11日拘捕一批在尖沙嘴警署外聚集的示威者,事後16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罪,案件前日提堂,其中一名工程助理及一名城大男生因留醫而缺席聆訊。
另一被告稱警多次打頭
兩人昨被押上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城大男生投訴指,他被捕期間被警員完全制服後,仍遭對方以圓盾用力壓其左前臂致骨折。惟裁判官指法庭不是投訴渠道,「要投訴去警察投訴課」,除非有被告遭警方以武力逼供等情況。辯方表示暫無出現該些情況。
被告郭嘉輝(21歲)及莊嘉灝(24歲),均被指於本月11日在尖沙嘴柯士甸道與金巴利道之間的一段彌敦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集結。莊上庭時,以手托固定左臂。
辯方透露,郭任職機電工程助理,剛獲接納修讀職業訓練局轄下學院開辦的屋宇裝備工程學位課程,將於下月開學,並計劃畢業後考取相關專業資格。據了解,郭稱被捕時,遭警員多次毆打頭部及左手。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其間不反對被告保釋。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將案件押後至10月23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批准兩人各以5,000元保釋,其間不可離港、須遵守宵禁令和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
控方案情指,當晚有大量戴口罩、護目鏡、頭盔等裝備的示威者堵塞尖沙嘴警署出口,其間有人掘磚及用雷射光線射向警員,又將兩個汽油彈扔進警署,導致一名警員雙腳燒傷。
案件編號:KCCC2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