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嘉閣違規被罰

利嘉閣違規被罰

【本報訊】地監局最新公佈四宗代理及公司違規個案。當中利嘉閣地產被地監局指未有遵守《操守守則》第3.2.1段,提供貸款予一手住宅物業的準買家,以及違反《常規規例》第15條,未有設立妥善的程序或制度以監督和管理其地產代理工作的業務,以確保其僱員遵守《常規條例》的條文,以致其僱員向一手住宅物業的準買家提供及/或提出提供貸款,被地監局裁定違規,合共罰款15萬及提出譴責。

首席營業董事停牌14天

此外,該公司山頂南區及貝沙灣首席營業董事趙保杰,同樣違反《常規規例》第15條,被地監局暫時吊銷牌照14天及譴責,亦須取得監管局的持續專業進修計劃下的24學分。

該公司代理黃珉晟及鄭敬曦因未有遵守《操守守則》第3.2.1段,提供及/或提出提供貸款予一手住宅物業的準買家,黃被罰暫時吊銷牌照六星期、 罰款三萬元及譴責,另外亦須取得監管局的持續專業進修計劃下的12學分;鄭則被罰暫時吊銷牌照14天及譴責,另外亦須取得監管局的持續專業進修計劃下的24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