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個是審批航權官員,一個是航空公司高層,若涉金錢轇轕,除了賄賂公職人員,還可以有甚麼可能?本案兩名辯方資深大律師以馮永業和陳婉玉的地下戀情作抗辯,嘗試證明陳幫馮支付的51萬元買樓臨時定金,是用來答謝馮教識陳炒樓,性質類似「愛的餽贈」,而非換取公務上的好處。為證這段超友誼關係,辯方仔細披露二人邂逅、發展、表白等經過,更將二人在澳門表白後浪漫蹺手、在美國把臂同遊的親暱照片呈堂。原本秘密進行的地下戀情,在公堂上公告天下。
馮永業與陳婉玉邂逅前分別是「人夫」和「人妻」,皆有已婚伴侶。陳形容前夫脾氣暴躁及不理會她感受,二人在案發前的2003年發生婚變,陳因丈夫陳致澤有婚外情,離婚收傷。陳婉玉看過偷情的照片後很傷心和憤怒,唯一安慰是「她比我醜」,「個女人比佢(陳婉玉)冇咁靚」。馮永業則被視為在政府中平步青雲,其妻馮程淑儀亦是政府高官,執掌的創新辦前身是中央政策組。
10年間把臂同遊40次
講到馮、陳二人結識,不得不提賭王外甥謝天賜。謝自稱是他介紹兩人認識,撮合這段關係。2003年初,謝將港聯的直升機業務交給陳打理後,謝、陳、馮等人在中環文華東方酒店扒房的經濟局午餐會上見面,謝和陳被指分享同一塊牛扒。三人之後多次相約打網球,馮、陳二人漸漸互生情愫,不經不覺譜寫出一段「網球情緣」,見證二人走在一起的謝在庭上曾說,對二人間的曖昧感到「有啲唔舒服」。
根據馮永業證供,網球情緣是由他採取主動,他與謝、陳打網球數次後,多次單獨約陳到深灣遊艇會打網球,謝則沒有被邀請。打球後,馮會乘坐陳的寶馬開篷車回家,他形容與陳一起感覺「相當舒服,大家對對方都有好感」。大半年後,馮、陳同年12月聖誕期間一同往澳門,在晚飯時表白。
二人正式拍拖,10年間把臂同遊接近40次,常到內地及澳門食飯逛街,甚至馮飛往美國華盛頓公幹,陳也同時到當地旅遊。為證二人戀情,辯方呈交多幀年代久遠的照片,包括在餐廳內蹺手合照,相信是表白的澳門飯局所攝;另有多張二人在華盛頓名勝留倩影的舊照片。定情澳門的直升機票尾、留宿華盛頓酒店的單據,陳婉玉一一保留至今。
不強求正名做「馮太」
這段情,是婚外情,是地下情,但兩人都力陳並非苟且偷情,而是細心經營10多年的細水長流關係。陳除了讚馮溫柔體貼,更指「有時我唔需要出聲,佢(馮)都知我嗰日心情係點」,盡顯超凡默契,辯方指「所以你同佢一齊係比較開心」,陳即回應「我唔係比較開心,我係好開心」。她到華盛頓與公幹中的馮相見,亦形容為「我哋第一次旅行」。
陳以婚變過來人身份,自言知道伴侶有外遇何等令人難受,故她不強求正名做「馮太」,不會逼馮離婚,唯一能「享受」這個名銜的時刻,大抵只有與馮結伴睇樓時,被旁人誤稱「馮太」。陳一直只是「癡癡地等」馮在午飯或下班回家前匆匆寵幸,每次見面只有半小時。為爭取相處時間,陳多次「孟母三遷」式搬近馮的住所,讓馮下班與她短敍後,能趕及返家吃晚飯。獨守空房癡癡地等了10多年,陳百般遷就孕育成這段「冇名份的夫妻」關係,2016年隨着傳媒揭發而告終。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