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警方因應「反送中」衍生的示威浪潮,多次禁止公眾遊行和集會。「覆核王」郭卓堅和(圖)退休攝影記者張德榮昨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集會遊行必須獲得批准,乃違反《基本法》保障的遊行集會自由。郭在高等法院外發言指,有人會說遊行示威時常有暴動行為,然而保護市民是警察職責,而且暴動行為未必是示威者所為,「(可唔可能)你哋搵一班黑警混入嚟,嚟到做擾亂嘅嘢,然後反對晒我哋呀?」
指違《基本法》
覆核的建議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和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主席。申請書要求法庭頒令,若反對市民的遊行示威申請,便違反人權和《基本法》。郭卓堅在法院外解釋,他同意市民須知會警方擬進行遊行集會,使警方能作相應安排,只是認為警方不能反對。張德榮則強調,合法和不合法的示威是兩回事,警方一律禁止是凌駕法律,「𠵱家喺超級市場有人偷嘢,你就唔畀我去買嘢,因為有人偷嘢;呢啲完全係唔合道理嘅嘢。」
案件編號:HCAL2337/19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