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開力撐港警鎮壓香港民主運動,7.31四十四名市民被控暴動罪,大搜捕、大檢控橫空壓下,林榮基模式遭遇樽頸。《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下稱港澳條例)第18條頓成香港政治難民的「救命索」。不過,人權工作者擔心,第18條援助機制缺明文規定,外界無從得知處理程序,不排除有不良分子乘機渾水摸魚,或令求庇者落入人口販子等暗黑勢力手中。
邱伊翎指出,那些已經被香港警方拘捕或被起訴又或旅遊證件被扣起的香港抗爭者,可能沒有合法方式赴台或在台灣居留。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於他們來說,林榮基自由之路相信會越走越窄,人們自然將目光投向港澳條例第18條。
台灣總統蔡英文在20多年前有份參與制訂的港澳條例,第18條訂明:「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港澳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指出,行政院依法將訂立專案處埋港人求援。黃嵩立指出,港澳關係條例第18條處埋機制,包括申請條件及審查機制等,政府也一直沒有正式公佈,外界無從得知。
或遭販賣偷摸過活
邱伊翎擔心,台灣政府沒有向外公佈審核處理機制,一些政治力量或犯罪集團或會利用這個漏洞來做事,令求庇者或淪為人口販賣集團的對象甚或若干政治力量的工具,直言這絕對不是一個好現象。「他們把這些人掌握到他們的控制之下,向他們提供好的居住環境,可以讓他們以正常人活在這裏?或是只能偷偷摸摸地非法的過一輩子,甚至可能被迫地去做一些違法的事情?」她指出,援助處理機制不透明的情況下,或會衍生更多可能違法或犯罪的問題。
黃嵩立表示,外地求庇人士不是台灣人,自然沒有選票;再加上,香港求庇者涉及兩岸關係等敏感議題,一旦列出明文處理機制,北京隨時可以砌詞批評台灣介入中國內部事務,對台灣加以刁難,因此台灣當局在敲定處理機制上自然更加審慎。邱伊翎估計,台灣政府看來傾向以16種方式港人合法留台的方式處理香港求庇者居留申請,情非得已時才考慮動用第1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