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促警停用強光射記者

FCC促警停用強光射記者

【本報訊】反送中衝突以來,警方屢被拍到攻擊記者、以「記你老母」等粗言穢語侮辱記者,甚至多次阻礙採訪,香港外國記者會(FCC)董事局主席Jodi Schneider向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發公開信,向警隊作出11點建議,包括避免用强光直接照向攝影師等,呼籲警方在使用催淚彈時應克制,批評警方在葵芳港鐵站內發射催淚彈的舉動尤其過份,促前線警察執勤時保持冷靜。

指港鐵站內放催淚彈過份

公開信指,自6月反修例示威活動以來,該會關注警方與媒體關係的惡化,本月10日及11日在全港多個地方的暴力升級亦特別令人關注。

該會指,記者不應干涉警察工作,但同時警察也不應故意妨礙或阻止記者工作,警員應避免用强光直接照向新聞攝影師;認為警方在使用催淚彈時應更克制,如本月12日晚上在葵芳港鐵站內發射催淚彈的舉動尤其過份,亦構成嚴重的健康損害。

該會建議警員應盡可能確保其身份證明放在顯眼的地方,需要時出示其委任證;警方亦不應隨意質疑記者身份,如應視明顯標有「Press」或「記者」背心和頭盔的人是記者;若有記者受傷,警方應確保他們獲得迅速及不受阻礙的醫療照顧;如果記者對任何人員作出合法投訴,警方應確保以有效和透明的方式作調查。FCC亦建議,為前線警察需保持冷靜,不要對示威者挑釁做出過度反應;與媒體交談時亦不應使用侮辱性和淫穢語言或做出威脅性的姿勢。

■記者鍾雅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