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台的日籍藝人葛西健二,去年8月手抱已昏迷的3個月大女兒到台北一所醫院搶救,醫生發現女嬰有臉部瘀傷、顱骨骨折、腦部水腫等新舊傷痕,懷疑可能長期受虐報警,惟女嬰在搶救四天終告不治。台北地方檢察署昨完成案件偵查,指當時葛西一手拿着奶瓶,一手抱着女嬰要餵奶,女嬰卻兩度往後仰,葛西失手摔落女兒釀成悲劇,認為葛西涉犯過失傷害致死罪,但考量其坦承犯罪,因此給予緩起訴,但需繳交5萬元新台幣(1.25萬港元)罰款。
三度誤傷女兒
葛西健二供稱,去年8月4日晚上抱女兒時,因女兒身體太軟,自己又是「新手爸」不太會抱,造成鎖骨撞到女兒鼻子導致出血。他還承認曾三次失手造成女兒摔傷,第一次是在之前的一個多月,只用單手托着女兒,導致女嬰失去重心後翻摔倒在地。而在事發當日,女兒在一小時內兩度因重心不穩,他着急拉回來,導致女兒頭部撞擊到他的鎖骨。檢察官調查相關事證後,採納葛西的供詞,認為他是新手爸爸,在照顧女兒時不小心摔到女兒,並非故意虐待,涉犯過失致死罪,但考量他事後坦承犯行,失去疼愛的女兒,因此給予緩起訴。
葛西健二到台已16年,原是電視台節目的外籍來賓班底,也曾參與戲劇演出,六年前娶了台灣籍妻子,去年5月生下寶貝女兒。案發後他獲保釋,去年10月曾被發現在台北一家百貨公司戶外廣場擺攤賣日式烤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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