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昨晚在葵芳港鐵站內向示威者施放多枚催淚彈,根據警方內部指引,若使用高濃度的催淚煙時可能引起火警或令無辜人士受到感染,必須慎重考慮,亦須留有逃走路線。根據催淚彈的美國廠商指引,列明武器或會起火,不可於室內使用,指引稱催淚彈不可直接向人射擊,否則可能導致嚴重受傷甚至死亡。
隨時引起火警
民權觀察指,在室內地方使用催淚彈是極度危險的做法,催淚氣體可在室內累積,並達致致命濃度,強烈譴責警方此舉違反有關武器供應商的安全指引,不單不恰當及過量使用武力,更罔顧示威者及其他市民的人身安全。
急症科專科醫生鄺葆賢批評,警方在港鐵站內施放催淚彈的行為瘋狂,質疑是否有必要,稱根本不宜在室內施放催淚彈,因若氣體濃度太高,有可能令人窒息;美國疾病控制中心亦列明,如任何人在封閉空間、長期暴露在催淚彈等群眾控制武器,有可能導致化學燒傷,影響咽喉及肺部,甚至即時死亡,亦會引起火警。
葵青區議員吳劍昇亦批評警方在站內施放催淚彈,行為不能接受,稱已接獲大量居民投訴,遠至山上的葵聯邨亦有居民投訴「聞到少少催淚彈味」,「警方一直話用相應嘅武力,但明顯係過份武力」。
■記者鍾雅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