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知道卡達(Vince Carter)將會再戰一季之後,我就跟自己說,來年無論如何都要到現場看一次他的比賽。主觀願望,如果多倫多速龍能讓老飛人重返母會退役,何其圓滿;只恨世事不似預期,卡達的「最後一舞」還是會在亞特蘭大舉行。也好,反正親友居於該市,就看球順道探親好了。
以卡達的級數來說,收250萬的老將底薪,「抵到爛」。一名已過40的球員,去季還能在世界最高水平的籃球聯賽錄得平均每場7.4分及2.6個籃板球。不談數據,也有可以預期的場外周邊收益及宣傳效應;卡達更大的貢獻只能於更衣室體現,球隊上下都指,他的豐富經驗對球員成長有莫大幫助,對年輕的鷹隊尤其重要。即將征戰22季的沙場老將,恐怕沒甚麼未經歷過了。
22年是一個怎麼樣的概念?早前於外國體育網站看到一個有趣的報道,題為「自卡達加入NBA後,世界變成怎樣?」記者以2個11年之間一些標誌性的事情作比較,看罷除覺時光飛逝,對卡達的敬意又添幾分。
卡達在1999年2月5日首次於NBA亮相(該季因勞資糾紛「縮水」),該屆的最有價值球員是「郵差」馬龍(Karl Malone),得分王是艾華遜(Allen Iverson);當時的美國總統是克林頓、Britney Spears是當紅歌手、《哈利波特》是世界暢銷書;那個年頭,我們仍在追看《ER》,《Who Wants to Be a Millionaire》(港譯《百萬富翁》)則為美國的高收視節目。
在卡達第一次踏上聯盟舞台那一刻,是應屆新秀狀元錫安威廉臣(Zion Williamson)出生前的17個月,其時勒邦占士(LeBron James)亦只有15歲;換句話說,卡達的「球齡」,比聯盟部份球員的「年齡」還要大;而他們,會同場作賽。
時移世易,卡達仍在;英雄會老,戰魂不死。能夠在一個戰場堅持22載,本身就是個了不起的成就了。
文:伍家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