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鄺葆賢研究團隊指,有指警方用過期催淚彈,委內瑞拉化學家Monica Krauter調查指,催淚氣體過期後可能化成山埃、碳酰氯等極危險氣體,亦會因罐身缺陷而較易走火。
不清楚有否使用
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吳樂俊昨回應時指,不清楚過去有否使用過期催淚煙,「我哋有既定程序、既定指引,確保我哋使用嘅武器有嚴格嘅規管,確保我哋使用嘅武器喺譬如衝突嘅場面下,唔會對任何人構成人身安全問題」。
西九龍總區高級警司張惠華回應時指:「催淚煙問題過去已經答過好多次嘞,我哋唔會再重複。」現場記者鼓譟,吳樂俊補充說:「呢方面警察公共關係科係會有一個滿意嘅答案畀大家。」被追問可否承諾不再使用過期催淚彈,吳僅稱會反映,確保會作更詳盡檢查,如發現過期催淚彈會作相對安排,「催淚彈係咪過咗期,就對人體有害,我唔知道,係咪過咗期代表佢失效、用唔到,我自己唔係彈藥專家,我唔可以喺度澄清或者講啲我冇專業嘅答案畀大家聽」。
記者追問警方能否承諾不再使用過期催淚彈,他推說由於彈藥非其本人負責,不能就此作出承諾,「我唔知道將來或之前有冇用過期嘅催淚彈,我好難就住呢個議題畀啲答案大家」。
■記者鄭啟源、曾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