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數不清,Joseph(化名)在訪問時嘆了多少次氣。他安靜地坐着,時而低頭沉思,時而玩弄手中紙張,被捕後兩周以來,每天都處於精神繃緊狀態,雖然偶爾面露笑容,但更多時候心不在焉。被捕時,他被警方按在地上,用腳踩着背面,到達警署時被語言侮辱、提供鹹水當食水,又遲遲未能聯絡律師。他是7.28警民衝突中被補的少年;一個身心佈滿傷痕的少年,被控暴動罪,或要面臨十年監禁,但他沒有放棄,呼籲同路人繼續作戰:「最可以支援到我哋嘅,就係市民嘅支持,唔好放棄呢場運動。」
拘捕時被故意磨損雙手
Joseph拉起衣服展示身上傷痕,通紅的傷口開始結痂,拘捕時造成的創傷就如烙印,沒法磨滅。他記得當時被警員壓在地上,雖然已被制服,但警員依然踩他背部,「我配合警方,將對手放喺後面畀佢哋上手銬,但佢依然好大力拉扯我雙手,將我雙手喺地面磨擦,磨到損晒」。他好不容易大叫一聲「唔好咁大力」,卻換來更多「速龍」包圍,失控地喝罵他:「做咩呀?小小力都頂唔到呀?」等候上警車期間,被捕人士被分成幾組,被不同警員指罵,「佢哋話『你好樣衰啊』、『你撈邊瓣』、『你好似好熟口面喎』,目的係想套我講多啲嘢,咁我當然冇理佢哋啦,唔會俾佢影響情緒」。
到了警署拘留所,又再有警員問他「出過去幾多次」、「一定唔係第一次喺前線啦」、「你似成日掟磚喎」,不斷以激將法引導Joseph答話,但當時他渾身痠痛,選擇冷靜應對,跟在場的警員形成強烈對比,「佢哋情緒好唔穩定,以為所有示威者都要殺佢哋咁」。
百多呎的拘留所,當晚收押了不少人,在那個炎熱夏夜,拘留所跟他的心情同樣地鬱悶,又焗又熱,大家坐着或躺着,眼望灰白的牆身和天花板,黏着對方的汗水,一起度過了無眠之夜。首數小時,他們要求喝水,一口呷下,竟然是鹹水,他們面面相覷,沒想過香港的執法人員竟是如此幼稚。
要求見律師 警扮聽唔到
有律師表示被捕者見律師刻不容緩,Joseph到達拘留時立即要求見律師,但警方一直沒理會,直至五、六小時後,他再問看守的警員,「佢問我點解唔早講,我一早就係同佢講,佢扮聽唔到,跟住又同我講,叫唔叫律師冇分別,反正份口供都係寫『冇嘢講』」。
拘捕時對被捕者進行身體暴力,拘留所內就視人權如無物,再加語言暴力,「我話要搵律師,警員就好凶咁講『唔好畀我再見到你,見到實做死你,你死梗㗎』。」直至多個小時候後,Joseph終於見到律師,錄完口供後,緊繃情緒稍為紓緩,才感到背部痛楚,律師掀起他的衣服,目瞪口呆,背部皮膚紅腫而且損傷嚴重,立即帶他驗傷,「我被拘留時有問警察背部係咪有傷,佢哋話冇」。
■記者梁嘉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