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時出禁蛋令? - 高慧然

幾時出禁蛋令? - 高慧然

毅進仔見到在元朗恐襲的白衣人手持藤條木棍不捉,見到在荃灣街頭聚眾的刀手不捉,卻通街濫捕購買laser pointer的浸大學生會會長,毅進仔把laser pointer稱為「鐳射槍」,意圖混淆視聽,誇大laser pointer的危險性。事實上,所謂laser pointer,即激光指示筆,用來觀察光線路徑,只是大學教學工具的一種。

毅進仔認為激光指示筆是「具殺傷力武器」,乃世界級笑話,如果有人曾經用激光指示筆傷害過人,是否代表所有擁有這種筆的人都是罪犯?正如曾有警員強姦過女人,是否代表全香港所有毅進仔的生殖器官都是大殺傷力武器,全部毅進仔都必須進行閹割?如果曾經有罪犯用胸圍勒死過人,是否所有女人都胸藏大殺傷力武器?把水煮蛋塞進任何人喉嚨,都可以讓人窒息致死,那麼,幾時香港出禁蛋令?此外,在激光指示筆仍可在巿場合法買賣的時候,買筆的人被捕,賣筆的人為甚麼不用被拉?既然大家都沒有使用「武器」,都只是擁有者,賣筆的人,擁有的數量一定比買筆的那個學生多。

香港人反對逃犯修訂條例,就是希望在法治保障下生活,現在,條例雖然暫緩,卻未壽終正寢。相反,警察濫權濫捕,在行使普通法的地方,不是用證據去證明被捕者有意圖及行為犯罪,而是胡亂捕捉,已經嚴重破壞香港法治。今天,同學可以因為書包中的laser pointer被捕,明天,你我也可以因為環保袋中的雞蛋被捕。送中未成,香港人卻已經活在以莫須有罪名被捕的恐懼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