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割乳肢解案兇手判死

台割乳肢解案兇手判死

轟動台灣的華山肢解案昨日宣判。家住新北市的高姓女子,去年5月31日到台北華山大草原後失蹤,其後被揭遭殘忍殺害,更被肢解及割下乳房、下體做成標本。疑兇陳伯謙原本承認殺害高女,但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庭時卻大翻供,改稱真兇是美籍華裔男子「Eric」,他只是在威逼下協助分屍棄屍,但卻不知Eric本名。台北地方法院不採信,昨仍依殺人等罪將陳判死。

庭上推翻認罪供詞

判決指出,陳伯謙去年5月在華山大草原搭建「野居草堂」,被害人高女於同月31日到上址,與陳男等聊天飲酒。6月1日凌晨零時30分,高女因酒醉昏睡,凌晨4時許,陳男性侵昏睡的高女,高女驚醒反抗,陳男用手勒死她再肢解,並花光她手袋內現金;4日,陳男將屍塊棄置陽明山,並將高女左側乳房及外陰部製成標本。判決指,陳偵查中坦承殺人、竊盜、損壞及遺棄屍體罪,但否認性侵,受審時又翻供否認殺人。法院認為陳所為泯滅人性,難有更生改善可能,日後倘重返社會,恐以相同手段殺害他人,故合議庭判處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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