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暴嚴重】
【本報訊】警方昨凌晨在油尖旺清場,速龍小隊三度向前掃蕩,拘捕多名人士,部份人表示只是路過或到附近食肆,但仍被拘捕;有人更被誤中副車,遭速龍小隊警員無故打一棍,警員沒有交代即離開。又一有停泊於佐敦的社工私家車,車窗被催淚彈射爆車尾玻璃,留下催淚彈頭。被打傷的市民形容警方的武力是無差別及無逼切性,希望警方停止暴力。
記者:林俊謙 李思潁
據港台視像新聞報道,警方速龍小隊昨凌晨1時許在旺角警署附近的太子道西驅散示威者期間,一名負責現場指揮的高級警司,在追捕一黑衣男子時,與在場市民發生口角,該指揮官召喚附近的速龍小隊增援,急步衝前追捕黑衣男,其間行經附近一名灰綠色上衣男子,被一名速龍隊員從後用警棍打中頸背,頸背即時紅腫。
消夜客捱速龍小隊一棍
被誤打男子非常不滿,同行女子喝罵:「你仲乜打人?我哋食嘢咋喎。」亂打人的速龍隊員與同袍曾停下了解,未有交代就離開,該女子大聲喝斥:「你走呀!你做乜扑人一嘢呀!你有冇搞錯呀,你過番嚟呀!」
被誤打的黃先生稱,當時剛從食店吃完消夜出來,「我哋其實唔係走得好快,仲要係行埋一二邊,跟住有個防暴警打咗我呢度(頸背)」。同行女子餘氣未消,「佢知道打錯人就即刻走,我哋只係落嚟食嘢咋喎」。黃先生無奈說:「我只係想停止呢種暴力,呢種警方暴力,根本係無差別,冇一個原則性,冇一個逼切性。」
警方自獲得港澳辦開腔慰安後,違法暴力越加肆無忌憚。昨凌晨的旺角黑夜,有速龍小隊警員以警棍驅散一名正在拍攝、身穿有線新聞背心的記者;一名持胡椒球槍的速龍小隊警員,在追逐一黑衣市民時,警員追不上,隨即舉起胡椒球槍發射,但未有命中目標。
警方在油尖旺清場時,於民居密集的街道發放多枚催淚彈,社工陸先生與太太及朋友晚上約7時到佐敦吃飯,將私家車停泊白加士街。至晚上約11時取車,發現車廂內有濃烈刺鼻催淚彈氣味,車尾玻璃碎裂,並拾獲一枚疑為催淚彈彈頭,執拾後也需用生理鹽水清潔雙手。
私家車中催淚彈毀玻璃
他向《蘋果》表示,車內冷氣系統充滿催淚彈氣味,需花費維修系統及車尾玻璃;他對事件感憤怒和無奈,會向警方投訴。他質疑警方為何在內街發射多枚催淚彈驅散示威者,認為白加士街兩旁均是食肆及民居,只會傷及無辜,「𠵱家係咪冇指引,佢哋鍾意發就發,喺邊度發都冇問題呢?」
香港獨立媒體亦報道,昨凌晨1時45分在旺角警署附近的警方防線採訪時,發現部份執勤的警務人員展示手寫編號及職級等資料,質疑此舉是否有違警例;本報向警方查詢,昨晚未獲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