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13年透過投資移民計劃來港的男子,報稱由於在內地有「政治不正確」之舉,為免一家人在香港遭受政治滋擾,故去年8月開始,他獨自遠赴加拿大暫避。入境處基於他不在港,拒絕在審批其延續居留權申請期間,暫時延續其妻兒六人的受養人簽證。
該男子質疑香港入境處的決定不合理兼法律上犯錯,翌日馬上提出司法覆核,強調自己珍視在香港建立的生活,並持續投資,擁有廣播道逸瓏豪宅;孩子就讀喇沙書院和香港城市大學等本地名校,處方的決定會令他一家面對重大困難。
促暫緩遣送離境
申請人為Wang Shijun、其妻子Du Yu及五名孩子。申請書指出,Wang一家的居留權和簽證本月1日到期,他們已預早申請續期,Wang有向處方解釋他只是暫時留在加拿大,現正尋求法律意見解決政治滋擾事宜,不久便會回港。
香港入境處7月30日知會他們,將會暫時延長他們的居留資格三個月,以待審批正式續期居留申請。惟7月31日處方卻通知Wang,拒絕暫時延續他妻兒的受養人簽證,意味他們昨日開始屬於違法逗留。
申請人本月1日迅速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質疑處方政策根本沒有列明投資者必須身在香港,其受養人才可獲延續簽證;入境處出爾反爾,簽證到期前一天拒絕暫時延續,不符程序公義。
申請書要求法庭推翻決定,及暫緩執行幾名受養人可能面對的遣送離境令。
案件編號:HCAL2193/19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