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大型花牌主要是一種公開發佈紅白二事的告示,以往花牌是用鮮花裝飾,因此做花牌的店舖名為花店。李炎記花店1954年開業初期,主要為圍村人籌辦室外筵席,兼做花牌,直至酒樓出現,大部份人轉到酒樓擺酒,李炎記於是由60年代中期開始,專門經營花牌生意。
「花」「牌」各具功能
一個花牌功能上可分為「花」及「牌」,「花」是裝飾類部件,包括鳳頭/孔雀頭、龍柱、銖、掙角、俗稱橫陣的枕柱;「牌」是傳意類部件,包括擺放鳳頭/孔雀頭的稱為頂、擺放上款、內文、下款的稱楣,還有四方包、圓包、兜肚。
本周一早上陽光未算猛烈,但依然悶熱,Andy和嘉偉在港島區其中一個即將舉辦盂蘭勝會的球場上棚,兩人繫上安全帶如猴子般敏捷,在鐵架及棚架上用腳繞來繞去轉換位置,另一名師傅在地面用繩索逐件將部件吊運給兩人,李志海師傅則站在遠處,用對講機指揮兩人擺正部件,默契十足。
傳統在新界區戶外掛的花牌三層樓高,約33呎高、15呎闊;在巿區的花牌則通常25呎高、20呎闊。龍柱是李炎記的鎮店之寶,在花牌上起襯托作用,Andy於2016年將李炎記慣常使用的龍柱形態和顏色註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