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拍板控暴動罪 涉角色衝突

鄭若驊拍板控暴動罪 涉角色衝突

【本報訊】7.28上環衝突後兩日,律政司落案起訴44名當場被捕的男女暴動罪。《南華早報》昨日報道,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一改傳統,以口頭同意取替書面報告,大開綠燈讓警方落案起訴暴動罪,令案件火速上庭。惟有大律師質疑,大型示威因政府而起,鄭若驊以政治任命官員身份檢控示威者,有利益衝突之嫌;而每一名法律人員接案件前,問自己有否角色衝突「係法律界ABC」。

無提交書面意見

《南早》昨引述一名資深檢控官指,在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處理的嚴重案件,律政司一般以書面形式給予警方法律意見;但報道稱上環示威者當日被警方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鄭若驊和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事後曾與警方開會,支持警方改控暴動罪。直至案件前日早上提堂,律政司仍未提交書面法律意見。報道又引述消息指,過去兩個月所有示威引起的刑事案件,全部必須由只擅長仲裁的鄭若驊拍板。

律政司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刑事檢控科一直設有一隊檢控人員專責處理有關「公眾秩序活動」案件,以保持處理方法的一致性。最近律政司安排了曾於該專責隊伍工作過的同事,協助參與檢控決定的相關工作,又稱律政司司長有憲制責任和職責,就刑事檢控工作作出決定及監督該方面的工作。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指,如案件證據明顯,初步法律意見是口頭抑或書面方式均可,詳細書面法律意見可後補;但案件由鄭若驊經手則引伸另一角色衝突問題,因她本身直接推動修例工作,抗爭運動亦有要求她問責下台。

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吳宗鑾直言,鄭若驊理應避嫌,尤其近期示威矛頭指向政府,律政司司長一方面是政治任命官員,一方面又掌握檢控生殺大權,公眾難免質疑她的決定有政治考慮。吳大狀亦質疑,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的暴動罪,「你憑咩兩日內做法定?7.21元朗打人嗰班人就遲遲未告?」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