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維權人士、「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圖)日前遭重判12年監禁,歐盟對外行動署發表聲明,要求中方立即釋放黃琦,並呼籲中國保障公民權利及遵守國際法義務。
揭豆腐渣黑幕囚12年
現年56歲黃琦,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後率先披露災區「豆腐渣」工程而遭打壓。上月29日,四川省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閉門審訊,一審判處黃琦有期徒刑12年,罪名包括「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及「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歐盟對外行動署前日發表聲明,指出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小組2018年4月曾表示,剝奪黃琦的人身自由屬於任意拘留,已經違反「世界人權宣言」。
聲明表示,中方未有尊重中國《刑事訴訟法》和及國際法律義務列明被告所享有的權利,被告未獲公平審訊,亦未能正式答辯和接觸自己選擇的律師。家人和所委派的律師亦未能出席審訊。歐盟促請中國釋放黃琦,以及其他維權人士,包括王全璋、秦永敏、高智晟等人。黃琦是在2016年11月被指洩露機密被捕,上月秘密審訊。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