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憑藉持續升級武力鎮壓警民衝突,7.28在上環動用大量催淚彈和特殊彈藥驅散示威群眾,拘捕多名市民。44名男女前日被起訴暴動罪,另有一男被控管有武器,當中有38人未滿30歲,最細只得16歲。案件昨在東區法院提堂,除了一名女被告因沒到庭被下令通緝外,其餘44人獲准保釋,條件包括宵禁令。控方就暴動罪的初步指控內容,據悉列出被告攜有防護用具、摺刀、噴漆等物,但未具體說明各被告的角色及有否作出暴力行為。辯方指有一對將於周日成婚、預備外遊度蜜月的準夫婦被告,二人被捕時只不過扶着一同被控的16歲少女,並無攻擊警方。
記者:勞東來 廖希呈 伍嘉豪 鄭語霆
過百市民昨無懼颱風,自早上7時許開始陸續到法院聲援28男17女被告。旁聽席位置有限,大部份人無法進庭,不少人甘願坐在庭外等候散庭。鑑於人多,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提醒庭內人士忍讓,以免碰撞甚至有人受傷。45名被告分成四案處理,暫毋須答辯,9月25日再訊,等候警方調查,有被告仍待進行認人手續。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案件定於東區法院再提堂,但裁判官指不排除日後改於西九龍法院處理,該處法庭較大配套較好。
女文員缺席聆訊被通緝
裁判官對缺席聆訊的女文員甄凱盈(22歲)發出拘捕令,其餘被告准以1,000元保釋,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各人須於午夜12時至早上6時守宵禁令,除了必須輪夜班的被告獲准上班時豁免。此外被告不得離港,任職飛機師的廖頌賢(30歲)亦一度被下令遵守此條件,工作恐受影響,但他隨即提出覆核,結果成功爭取可因工作理由離港。聆訊完畢被告離開時,大批市民在地下大堂夾道聲援,高呼:「沒有暴動!只有暴政!」
控方初步案情指,7月28日下午約有5,000人在遮打花園參加獲得警方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其間不少人離場,遊行前往西環中聯辦方向。至晚上7時,大量人士聚集在上環德輔道西的馬路,縱使警方多番勸喻仍拒絕離開。警方為了重整公眾秩序,遂展開掃蕩清場,往東面推進。
一男涉襲擊鄧竟成兒子
警方大約8時推進至德輔道西近皇后街交界。控方形容該處發生暴動,逾1,000名市民集結,他們裝備了盾、頭盔、面罩和手套,用路牌和鐵馬等物件製作路障阻路,向警方投擲包括磚頭在內的物件,亦有人用激光照射警方防線。控方指16男8女被告在該處參與暴動,警方驅散人群時逮捕他們。當中男被告莫卓煇另被指襲警,涉嫌揮拳打總督察鄧智兆的胸口,鄧智兆為警務處前處長鄧竟成的兒子。
指控書另指,晚上約9時45分警方推進至干諾道中與文華里交界,續遇過千名示威者,他們同樣用路障阻路和擲物。晚上10時警方轉入文華里掃蕩,拘捕另外11男6女涉嫌參與暴動的被告。警方在兩批被告身上搜出不同證物,包括摺刀、雨傘、剪刀、口罩、手套、噴漆、對講機、眼罩、六角匙、激光電筒、生理鹽水等等,這41人在警誡下均行使緘默權。
其餘兩女一男被控暴動罪的被告,被指在德輔道西近西邊街參與暴動。其中兩人湯偉雄(38歲)和杜依蘭(41歲)已經排期將於周日結婚,在中環經營健身室生意的兩人辯稱,當時雖然出現在涉案的地點,不過並沒有衝擊警方,被捕時只是攙扶一同被控的16歲姓李少女。湯和杜已經計劃外遊度蜜月,但是他們現在不得離港。
中大學生陳子謀(24歲)涉於信德中心地下攜有伸縮警棍,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選用普通話傳譯的陳每逢周末都會到深圳兼職教琴,不過同樣不獲准離港。
案件編號:ESCC1843-18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