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炮車路試 最快下周日出動

水炮車路試 最快下周日出動

【本報訊】警方斥資1,660萬元購買三輛水炮車,其中一輛昨正式進行路面測試,水炮車車頭及車尾掛上「路面測試」牌,在粉嶺警察行動基地內兜圈試車後,兩度駛出基地由粉嶺駛至元朗,惟未有射水,車頂兩個主水炮被封起。據悉水炮車完成路試後,最快下周日遊行示威中出動。

昨日進行路試的1號水炮車,下午1時35分及下午3時兩度駛出粉嶺警察行動基地,沿百和路、粉錦公路及青山公路,途經古洞、新田,最後在錦綉花園對開迴旋處原路折返粉嶺機動部隊基地,每次歷時約65分鐘。第二次路試回程時,左方水炮布罩脫開,露出白色噴水裝置。

1號水炮車昨駛出粉嶺警察行動基地進行路試。梁瑞帆攝

「主炮」射程50米

水炮車長8米、闊2.55米,車輛設有一個水箱和催淚溶液儲存裝置。頂部配置兩支主力噴水裝置,可噴射水、催淚水劑及顏料;噴出水柱亦有不同模式,射程50米,每分鐘射水1,200公升。左右車頂各有360度攝錄鏡頭,車前有一個防衞水炮,射程40米。據指引,出動水炮車須由助理處長(行動)批准。每部水炮車設五座位,須由四名警員負責執勤,包括一名警署警長階級警務人員負責水炮車整體操作;兩名警長階級人員負責控制車頂兩個噴水裝置;一名警員負責駕駛,剩餘一個後備座位供不時之需。今年5月,保安局曾指已有18名警務人員接受水炮車相關訓練。

香港警察facebook昨亦上載有關水炮車資料,表示警方已完成相關車輛操作指引及基本訓練,當公眾騷亂出現嚴重傷亡、財產被大肆破壞或通過佔用主幹道擾亂或非法堵塞交通,對公共秩序或公眾安全造成重大影響時,警方才會考慮出動水炮車。有關車輛路試時,所有車上噴射裝置均不會使用。
■記者梁瑞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