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光復元朗」遊行發起人鍾健平(圖)周日被警方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拘捕,原定前晚獲准以1,000元自簽保釋,但負責案件的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臨時反口。
准保釋 證物袋疑遭打開
直至昨早上11時,即被拘留47小時後,鍾再收到警方通知,以維持原定的保釋條件獲准保釋。鍾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不「踢保」,接受保釋,將於8月29日到大埔警署報到。
鍾健平被捕期間,因腰部舊患被送往醫院留醫,他昨晚出院見記者,批評警方在40小時內不斷更改罪名包括「煽惑非法集結」、「非法集結」、「組織非法集會」等指控他。
他澄清從來沒有講過一個人行動,「我當自己係明星,話畀公眾知當日我會喺元朗行街啫,我都想知道自己住嗰區落街行,喺冇任何警戒線情況下,點樣去組織(集會)?」
提及被拘留近48小時,為何不「踢保」,他解釋,案件屬刑事有追溯力,警方可隨時再提出檢控和拘捕,「我唔想再跌入個循環,拉完我、又踢保,然後又拉」,聽從法律意見後,決定接受保釋。
至於鍾友人透露,鍾保釋期間,發現手機和其律師的其他案件資料等財物的證物袋曾被打開,手機SIM卡曾被移動,指稱鍾擬向廉政公署舉報警方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鍾則稱現階段不便回應。
■記者梁銘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