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生產商指引 一發三彈平射人群

違反生產商指引 
一發三彈平射人群

【致命武器】
【本報訊】警方連續在元朗和上環武力清場,發射多枚催淚彈及橡膠子彈驅散示威者。香港眾志在上環首次發現警方使用一發彈出三枚的橡膠子彈及另一款催淚彈,質疑武力不斷升級。有熟悉警隊軍火人士說,該兩款橡膠子彈和催淚彈非新款武器,與警方以往使用的同類武器威力相若。
記者:李詠希

前晚上環衝突留下大量彈殼,包括MP-6M5-CS催淚彈及MP-4-R3橡膠子彈。兩款武器均由同一美國公司生產。生產商網頁顯示,前者一發可爆出五枚催淚彈,警告不可直射人體;後者一發三枚橡膠子彈,需射向地面以反彈擊中目標,短距離直射目標可致重傷或死亡。

元朗清場疑用過期橡膠彈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指,首次在現場發現此兩款武器,斥警方使用武器類型及數量極不透明,指警方忽視火警風險,將MP-6M5-CS催淚彈打上簷篷。他又批評警方違生產商指引,多次將一開三的橡膠子彈瞄準示威者平射,斥警方武力升級,「同真槍距離越嚟越窄」。黃早前發起白宮聯署促美國停止出口人群管制裝備予港警,截至昨晚9時有近2.2萬人聯署,尚欠約7.8萬個簽名才達門檻。

《蘋果》記者採訪多場反送中示威,警方以催淚彈清場時,記者只配備「漏風」眼罩和中國製防毒口罩也能抵擋。惟上周六警方在元朗施放催淚彈,記者即使戴上防毒面具,也能嗅到刺鼻味道,暴露在空氣的皮膚灼痛變紅,需即時多番沖洗。前晚防暴警由林士街行人天橋向地面發射催淚彈,記者在橋上也感後頸灼痛。

網傳元朗衝突時,警方疑使用過期防暴彈藥清場,網上《星島日報》昨報道,該報記者翻查元朗衝突相片,發現其中一枚橡膠子彈殼,印上「EXP 10/2016」,疑是指有效日期為2016年10月。

有熟悉警隊軍火人士指,上述兩款屬警隊常規防暴武器,非新款。其中MP-6M5-CS與過往警方使用的催淚彈威力相同,至於MP-4-R3是否比一發一子彈更具威力,他說是彈殼長度問題,兩者殺傷力相同。至於使用過期催淚彈及橡膠子彈則無問題,「只係威力較差」。《蘋果》向警方查詢是否使用過期武器,以及連日警方武力清場所使用的武器詳情和數量,未獲回覆。

有示威者僅以雨傘及鑊蓋等簡陋裝備對抗警隊強大火力。何家達攝